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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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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济南、泰安、莱芜劳动争议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工伤赔偿标准,劳动争议纠纷,劳动律师,经济补偿,工伤律师网,劳动争议网,劳动争议纠纷、劳动赔偿网、工伤赔偿网、济南劳动纠纷律师、泰安劳动争议律师、劳动争议网、工伤赔偿律师、停工留薪期、劳动合同、工亡待遇、非法用工;济南、泰安劳动争议、工伤赔偿专业律师李律师,手机:18253191321,网址:
(2010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3次会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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