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9-08-03
新京报:你们是否尝试引进这些经验,效果如何?逾期仍未缴付或者缴清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营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营企业。是纳税人在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一定的增值收入时所缴纳的一种税。
来源:中国政府网 [关闭] [收藏] [打印]